工作内容
   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县、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