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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权益工作

   团省委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自2002年4月起,从原宣传权益部分设为单独部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有及工作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团的工作重点,研究有关青少年发展问题,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参与监督保护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构建青少年法律服务体系;围绕青少年特殊需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处理青少年来信来访,解答青少年咨询,指导基层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门的工作,不断拓展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工作领域;围绕社区建设与发展需要,组织、协调、指导社区青年工作、社区团的基层建设构建社区青少年工作体系。
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落实“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开展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活动形式:协助司法、教育部门配备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律实践体验活动,组织了首期青少年普法夏令营;开展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法律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
      二、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
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进行自我保护教育,普及避险自救、防范侵害的常识和技巧,将青少年生活中可能遇到的自我保护方面的知识,通过发放《自我保护—掌中宝》手册;将少年军校与自护教育结合起来,组织了全省首期青少年自护训练营。
      三、承担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自2001年8月成立省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团省委承担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积极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的专题活动,呼吁社会各界机给予青少年成长环境治理工作以更大的支持和关注。去年以来,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召开了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研讨会,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2002年6月专题行文,要求全省各州(地)市必须于年底前建立相关工作机构(目前、除西宁、黄南、海北外其他各州均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四、社区工作
为拓宽工作领域、延伸团建工作手臂适应社会发展变化,自2000年起,在全省开展青年文明社区建设活动,重点在西宁市开展团建进社区,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在社区中建设“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维权岗进社区活动;社区“大家乐”舞台活动;建设“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社区新世纪读书书屋”、“社区青少年网络教室”等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目前全省共有全国命名的“青年文明社区”4个,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全省的文明社区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五、典型示范引导活动
几年来,按照团中央的有关工作安排,坚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海杰出青年卫士”、“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等评选活动,激励社会各界人士为青少年权益维护和为社会建设、经济发展贡献力量。通过评选,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社会效果显著。
         工作设想:
       求得社区和权益工作的创新和突破,重点在于建立和完善社会青少年权益维护体系,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协调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创建最便利、快捷的社会青少年维权服务应答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变被动接受维权需求为主动优化环境、消除危险源,依托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机遇,着眼于青少年服务需求,解决“为谁服务、怎么服务、服务什么”的问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搭建青少年权益维护的社会关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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